【文明实践在岳阳】市民文明行为规范“十不”

2021-12-03 04:29   来源:岳阳市统一战线

 不损坏公物、折踏花草;不乱贴乱画、乱丢乱吐;

  不强闯红灯、乱穿马路;不乱停乱放、乱摆摊点;

  不拥挤喧哗、争抢座位;不言行粗陋、袒胸露背;

  不铺张浪费、大操大办;不违章养犬、放纵宠物;

  不围观起哄、打架斗殴;不迷信赌博、沾黄染毒。